引用
阿才 的 【鼓与呼】一个正义律师的肺腑之言
引用 【铭誉法律事务】的
世 jie 通 传销 媒体 国家 人民
到底谁怎么了?
【铭誉法律事务】博客摘编
先是几十家媒体大力报道、宣传、推荐世界通,有的地方人民政府也大力推荐 ;然后,几十万人加入;然后,国家以传销打击。然后,不知道多少人身陷囹圄、血本无归。世界通、传销、媒体、国家、人民,到底谁怎么了?
看到2008年9月22日《民主与法治时报》第一版的彩图:一幢楼前,人群当中一人举着一块牌子上写着:“老百姓还能相信谁?三鹿奶粉受害者”。图下小字是:“三鹿奶粉事件引发消费者对国家免检制度的质疑。”
试问,在世界通事件中,到底谁是致害者,谁是受害者?
该报纸第八版有一整版专题报道:世界通无线流媒体缔造数码经济帝国---访香港sjt国际科技有限公司总裁戴兵。该报道分三个标题:【世界通无线流媒体在数码经济领域占领制高点、世界通---让消费者看广告就赚钱、世界通情系灾区,出资援建希望小学。】该报道报道了世界通公司的实力、信誉、产业的趋势性、产品的优越性、创意的独特性、诱人的前景、三方共赢的营销模式等等,任何思维正常的人都知道该报道宣传的是这个项目的优越性,也不会与违法的传销联系在一起,因为该报纸主管:中国法学会,主办:民主与法制社。
试问,如果如此有影响力的全国性报纸为违法者在鼓吹报道,“老百姓还能相信谁?”
2009年4月17日《人民日报》第16版,整版是世界通的广告“世界通---创意时代的高科技产业”。该报纸的广告不但广告了世界通是高科技,而且是个新产业;不但广告了该产业的优越性和美好前景,而且广告了世界通总裁戴兵是如何的优秀卓越。
试问:如果人民连《人民日报》都不能相信,“还能相信谁?”根据我国广告法的规定,广告发布者对其所发布的广告有审查的义务,违法广告不得发布。否则,如果媒体为违法者广告,岂不对社会安定造成极大威胁?!所以,只要是广告,受众理所当然的可以认为,广告主是合法的。广告主及广告内容的合法性,可以说这是发布广告不言的前提。
试问:我们的人民、我们的百姓,在这样的情况下经营世界通有什么罪过?!无论世界通是否传销,我们的人民是无罪的。
我记得一个企业家曾经说过:失去金钱仅仅失去一点点;失去企业只是失去一部分;如果失去信誉,那就失去了全部。对于一个国家来说,如果失信于民,我不知道和谐、稳定、发展将如何谈起?我不知道,一个富强、民主、文明的国家将如何建设?!
【铭誉法律事务】博客点评:世界通的现象折射中国腐败已滋生蔓延开来,他像流毒一样已侵蚀到各个领域,已侵蚀到某些当权者的骨髓,使之坏之又坏,让国人苦不堪言。我们要振奋起来,同各种腐败作长期斗争,同党中央一道筑起铜墙铁壁将一切腐败在华夏大地上彻底根除,建立和谐幸福的美好家园!世界通会得到公正结果的,这需要全国世界通同仁鼎力相助,积极献言献策,声援世界通在中国的合法权益,共同维护法律的尊严!













